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及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的《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操作指引》的各项要求,我司制订相应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普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划分标准对照表 产品或服务对照表
投资者分类 风险承受能力 分值区间

可以购买产品

或服务等级

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名录
c1 保守型 0-20分

R1

 资管产品备案机构风险等级名录R1等级的产品及服务

c2

谨慎型 21-30分 R1/R2  资管产品备案机构风险等级名录R2等级的产品及服务
c3 稳健型 31-50分 R1/R2/R3

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期货(除原油期货以外)及相关服务、

资管产品备案机构风险等级名录R3等级的产品及服务

c4 积极型 51-80分 R1/R2/R3/R4

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期货、期权、原油期货、承担有限风险敞口的场外衍生产品及相关服务、资管产品备案机构风险等级名录R4等级的产品及服务

c5 激进型 81分以上 R1/R2/R3/R4/R5

包括但不限于承担无限风险敞口的场外衍生产品及相关服务、

资管产品备案机构风险等级名录R5等级的产品及服务



请投资者根据上述分类标准、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以及产品匹配等情况,选择与投资者分类相匹配的产品或服务。现根据有关要求,请您特别关注以下信息及风险告知事项:

1、杠杆交易风险:期货合约交易采取保证金交易方式,具有杠杆性,带有高度的风险。相对较小的市场波动,可能使您产生巨大亏损,损失的总额可能超过您存放在期货公司的全部初始保证金以及追加保证金,请您知晓。


2、保证金追加风险:期货交易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假如市场走势对您不利导致您的账户保证金不足时,您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即时、足额的追加或有效减仓义务,否则您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将可能在亏损的情况下被强行平仓,并且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请您务必关注账户持仓与资金情况。


3、流动性风险:在因市场行情波动剧烈出现单边涨跌停价格、投资者缺乏投资兴趣、流动性的变化或其他因素给某些合约市场的流动性、有效性、持续性等带来不利影响时,您可能会难以或无法将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平仓。如出现这类情况,您的所有保证金有可能无法弥补全部损失。


4、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或者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期货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需要暂停或者限制期货合约或期权合约交易(履约),如果标的期货合约暂停交易,对应期权合约交易也将暂停交易。您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可能无法继续持有,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5、交易规则风险:您应当充分了解到,期货合约交易可能面临平仓、交割等几种后果,您到时未平仓或参与交割不符合期货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需要承担被强行平仓或交割违约的风险。您必须认真阅读并遵守期货交易所和期货公司的业务规则,如果您无法满足期货交易所和期货公司业务规则规定的要求,您所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将可能根据有关规则被强行平仓,您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6、不可抗力风险:由于非期货交易所或者期货公司所能控制的原因,例如:地震、水灾、火灾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者计算机系统、通讯系统故障等,可能造成您的指令无法成交或者无法全部成交,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以上风险揭示和告知事项无法揭示从事期货交易的所有风险和有关期货市场的全部情形。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请您仔细阅读普通投资者风险告知书,充分了解投资风险,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谨慎购买。

本公司建议您审慎考察该产品或服务的特征及风险,进行充分风险评估,自行做出投资决定。本公司履行投资者适当性职责不能取代您的投资判断,不能表明是对该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收益保证,不会降低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的固有风险,也不会影响您依法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

 


附件:

1.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2.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

3.国元期货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分类实施细则